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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届第六次会议第1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8-1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8502/2021-1169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8-1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陈晓委员:   

您《关于回乡创业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鼓励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第一条关于“希望组织一些增强返乡创业者联谊活动,让大家资源共享”认真研讨后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并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培训交流、创业比赛等活动。一是2020年1月20日,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人社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承办,以“返乡创业促发展服务保障暖民心”为主题,共有36家企业携带创业创新成果参与,涉及加工食品、文化创意等多个领域;二是2020年10月20日、21日采取政策解读、主题培训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20年“创梦天府”创业指导活动。全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创办企业、种养殖户、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职业经理和农场主等返乡创业者80余人进行培训交流。省、市人社部门领导讲解创业政策,省专家志愿团创业指导专家就商业模式创新、股权投资及人力资源等内容进行主题培训,省创业导师实地巡诊汪洋镇和大化镇创业企业,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项目分析、市场研判等提出意见建议。三是2020年11月1日在观音桥广场举办“重庆农民工日”主会场活动,四川籍企业约20户参展。为展现仁寿县返乡创业成果,让更多创业农民工“走出去、学先进、找差距”,提供参考模式,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结合仁寿县创业企业情况,我单位选送文宫镇返乡创业者张伟参展。四是2021年3月16日,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市人社局主办2021年“青创+”眉山创业项目巡诊活动在市人社局举行,我县积极参与此次巡诊活动,结合创业者需求,推选15家企业参与集中会诊活动,并邀请创新创业导师到我县进行实地巡诊。五是2021年4月28日,以“雁归天府共创未来”为主题的四川省2021年首场农民工及企业家返乡入乡创业项目推介活动在福建福州举行,仁寿县四川橘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眉山市参加活动。五是配合市就业局组织开展天府杯创业大赛,分农民工返乡创业组,退役军人创业组,大学生创业组参与比赛。并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创业成果展,创业表彰等活动,通过各类活动搭建平台让更多的创业者互相交流学习取经,资源共享。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取各方意见、建议,加快我县“双创中心”建设,同时加大对民间创业服务机构的扶持,积极举办创业培训、创业沙龙、创业路演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范围,为广大创业者提供更好的交流平台。   

同时,积极贯彻《足球即时比分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要求,对毕业五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大学生回乡创业可享受一次性一万元的创业补贴。对从事微利项目且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退役军人创业等群体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为返乡创业人员纾困解难。   

提案第二条关于“建立一条仁寿县农产品的快递专线”认真研讨后答复如下:   

首先县上目前没有相应的政策,很多企业和规模户自己有专门的收购链,且销售渠道通畅后,可以形成片区连锁反应,这样顺丰等优质快递也乐意以更优质价格与企业合作。其次在农产品冷链物流方面,我县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28号、川财农〔2020〕94号)专门制定《仁寿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仁寿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建设项目工作方案》。下达到资金450万元用于建设仁寿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项目,实施主体为仁寿慧众农业专业合作社、仁寿县森茂养殖专业合作社、仁寿县清见果业专业合作社、仁寿浮云天山家庭农场、仁寿越友种植专业合作社、仁寿县兴洧家庭农场、仁寿果色天香柑橘专业合作社、仁寿县智勇竹笋专业合作社、仁寿县曹家镇众鑫园家庭农场等合作社。且在大化镇寒保社区已建成包含全套仓储保鲜及冷链运输的设备设施。   

仁寿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建设项目11月初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通过,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选址工作、召集业主培训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技术方案。   

提案第三条关于:“返乡创业租赁土地在办理农业局土地使用证时,能否不交土地复耕保证金”的提案,我们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认真研讨后回复如下:   

一直以来,到县农业农村局申领《仁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不收取任何费用。近年镇乡土地流转公司向业主收取的是流转土地风险保证金。   

主要政策依据是: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5〕10号),要求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专项用于土地流转风险防范。   

2017年2月,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仁府办〔2017〕10号),明确了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村集体或镇乡土地流转机构对通过审查的经营主体收取一定的风险保障金和复垦保证金,用于风险防范和设施农用地复垦。2020年6月,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仁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案》(仁府发〔2020〕6号),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订阅土地流转合同时,业主一次性给付等同于第一年土地流转金额度的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实行镇乡土地流转公司收取,仁寿铧锐公司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制度。每年度应付土地流转金最后期限前2月内,出现业主无力支付时,动用保证金代付,合同终止,以确保“不得损害农户承包经营权益”原则落地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未出现风险的,连本带息,全额退还业主。   

业主申报设施用地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收取复耕保证金,由于权利的下放现在改为镇乡政府收取,农业农村部门包括镇乡土地流转公司、村(社区)土地流转服务站站,无权收取复耕保证金。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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