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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对仁寿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1-08-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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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再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盘活社有资产的建议》(第4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县供销社对社产进行清理,县供销系统现有土地74宗,面积合计36万余平方米;房屋84处,5万余平方米。每年可实现租金收益168万元。现有土地性质以划拨为主,房产除对外招租外,存在资产闲置的情况,部分资产有较严重安全隐患。经与县供销社会商,拟从以下方面支持县供销系统盘活社有资产,推进改革发展。 由县供销社组织开展社有资产清理摸排,提出分类处置、盘活方案,报县政府审定。支持社有土地性质由划拨转出让。土地性质转变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除按规定计提基金外,原则上安排用于支持县供销系统解决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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