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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届第六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1-08-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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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玉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耕地秸秆还田提升耕地质量减少农业内源污染的建议》(第13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局针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了以下工作: 一、规划指导 每年春秋两季制定《仁寿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仁寿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仁寿县每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的目标任务。 二、政策扶持 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川办发〔2018〕13号),结合我县自身实际,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农机购置补贴(其中秸秆粉碎还田机中央财政最高补贴额900—2700元/每台,高秆作物割晒机中央财政最高补贴额22000元/每台),鼓励支持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服务。 三、因地制宜推进五化利用 1.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以油菜秸秆为重点,向企业、专合社、种植大户及散户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覆盖腐熟还田、秸秆集中堆沤还田技术,鼓励秸秆就近覆盖于果园。 2.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引导全县规模化奶牛、肉牛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大户等将农作物秸秆作为饲料喂养。2020年我局支持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5000亩,目前已经完成3000亩。 3.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引导食用菌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散户开展秸秆食用菌基料化利用。 4.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鼓励支持生物质燃料企业开发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积极引导周边工矿企业使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 5.推进原料化利用。鼓励企业利用秸秆作为猪场垫料等生产原料。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仁寿县秸秆农业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站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宣传和考评工作,并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乡(街道)农业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门工作组,分片赴各镇乡(街道)检查、督促和指导秸秆综合化利用工作。各镇乡(街道)是工作主体,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确定专人,明确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化利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1.参与禁烧巡查工作。按照我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在夏收和秋收季节,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区域内禁烧联合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力度,确保不因焚烧秸秆等生物质出现空气质量恶化和天气污染。 2.加大禁烧和利用宣传力度。一是利用“三下乡”活动等方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技术资料等形式,深入基层,贴近农民,提高全县农户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二是利用农业培训,组织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民开展培训,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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