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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3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1-08-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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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黄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粮食生产托管服务的建议》(第13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下达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400万元,支持川粮油300万元,川果100万元。我县牢把项目实施“四个坚持”总体原则,有序开展项目建设。补贴种植户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专业型机耕、机播。通过政府采购分别确定仁寿越友种植专业合作社、仁寿虹瑄农机专业合作社为珠嘉镇、大化镇、方家镇、青岗乡、文宫镇5个核心区域实行小麦机耕机播一体化规模8000亩和水稻机耕服务2.54万亩,水稻机收服务5万亩。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加大粮食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补贴工作,争取县级资金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大量购置适宜丘陵区的农业机具,提高粮食托管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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