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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1-08-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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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农村教师三十年晋级要求的建议》(第6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国家及省市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福利等相关政策大力向农村教师倾斜。根据川人社发〔2016〕22号要求,符合“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具体标准条件的,可直接推荐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职称)”。符合本条件的教师在申报高一等级教师职称时,必须符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根据您所提的建议,县教体局将积极向省教育厅反映,争取政策,最大惠及广大农村教师。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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