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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72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1-08-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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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霞代表、吴廷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础教育阶段教师教育教学理念创新培训的建议》(第7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的建议,我们非常认同,现将仁寿县在基础教育阶段教师培训方面的做法和打算向您介绍。 仁寿县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在教师培训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做法。 一是保障教师培训资金。县教育和体育局每年配备不低于300万元专项培训经费用于全县统一的教师培训;要求学校每年使用不低于5%的总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校内教师培训。 二是研制《仁寿县教师专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系统地设计了“铸魂、强基、领航、头雁、聚力、培根”六大教师培训工程,通过请进来、送下去、走出去等多种形式,为全县教师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内容,确保教育系统每一位人员都能得到培训。 三是推出了“仁寿教育大篷车送教活动”。本活动制定了系统的送教方案,包含通识教育、课堂教学、专题讲座、诊断指导等内容,分学段、学科,分类、分批地将县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直接送到学校,让教师不出学区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培训内容。 四是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师培训模式。互联网是传播知识的有效载体,对于开展大范围的教师培训具有较好的效果。县教体局通过线下参与、线上直(录)播的形式,把先进教育理念、最新的教育要求、优秀的教学经验等分享到全县的每一所学校、每一个教师终端,让教师随时随地都能学习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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