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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74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1-08-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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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霞、吴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患重大疾病教师的职称评审开设绿色通道的建议》(第7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要求,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具备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要求,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按规定若因病不能上一线教学不符合职称评审条件。若因病且长期请病假的因执行病假工资,不参加年度考核。 近年来,我县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多措并举,让每一位教师在政策红利下应享尽享。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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