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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76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1-08-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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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飞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教师职称评的建议》(第7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是岗位聘用和职称申报的基本原则。近年来,国家及省市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福利等相关政策大力向农村教师倾斜。根据川人社发〔2016〕22号要求,符合“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具体标准条件的,可直接推荐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职称)”。符合本条件的教师在申报高一等级教师职称时不受岗位限制,我县已认真贯彻此政策,并在2016年对中高级职称指标大幅提高,让每一位教师在政策红利下应享尽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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