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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二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2-10-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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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33号提案)收悉,经与县自规局和县经信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为了规范耐材及装配式建筑材料工艺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县经开区、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正在加快推进西南装配式建筑产业检测中心的规划筹建工作,建成后将有利于开发新产品、培育大产业,助推产业升级。 二、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并印发《仁寿县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政策》中明确要求“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政府性投资项目装配率不低于40%,社会投资类商住项目装配率不低于30%。除政府性投资项目外,对装配率超过35%和45%的社会投资类商住项目,按照装配式建筑的面积分别给予建设单位10元/㎡和15元/㎡的补贴”。通过政策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我县装配式产业的发展。截止到目前,全县新开工建筑面积54.78万平米,其中装配式建筑面积19.52万平米,占总面积的35.6%。 三、县经信局将积极发挥纽带作用,组织企业参加省、市产学研“面对面”对接活动,通过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实现科学导向与产业导向的有机结合,促进高校与企业合作,为企业在人才招引、人才培养、产品研发等方面提供协调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成果转化。 四、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县发改局、县自规局、县经信局等部门,加大新材料、新工艺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企业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共同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发展。同时,广泛收集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符合申报装配式建筑基地的企业,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现场指导,帮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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