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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第99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2-10-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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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关于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的建议》(第9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相关部门协商决定,按照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广发〔2011〕1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按照当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要求配套设置有线电视设施,将小区内的地下管孔、楼内光接收机和分配放大器的安装箱、墙内暗管及配套电源等列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城镇住宅小区工程总体验收项目中应包括有线广播电视设施的验收。有线广播电视设施测试验收工作由当地广播电视部门组织,验收结论作为整个工程验收的一部分,验收合格后,向当地广播电视部门办理有线电视的入网手续后方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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