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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2-10-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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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关于仁寿县艺术作品专项资金扶持的建议》(第104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仁寿艺术作品创作、发展的关注,现就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全省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7〕14号)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县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传播,促进全县文艺繁荣发展。2018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仁寿县文艺精品扶持管理办法》,明确县财政每年安排文艺精品扶持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仁寿文艺精品扶持。仁寿文艺精品扶持包括仁寿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和仁寿文艺精品影响扶持。仁寿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是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艺创作项目(不分单位和个人)进行资金扶持;仁寿文艺精品影响扶持是对获得中央、省、市表彰的文艺精品进行资金扶持。 《仁寿县文艺精品扶持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通过表彰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文艺作品,极大的鼓励和发动了各协会组织和个人的创作热情,发掘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极大促进全县文艺繁荣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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