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7号提案 二次答复的函
尊敬的段建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电力提灌站建设的建议》(第11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10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编制《仁寿县2023年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实施方案》报送县政府并通过审批,宝马镇小沟村提灌站建设已纳入该《实施方案》内;2023年11月完成设计、预算;2023年12月完成财评;2024年3月完成施工单位的招标;现进入项目工程建设阶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邀请您监督我们项目工程的实施。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