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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4年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4-07-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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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4年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答复的函 谭晓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环境方面改善的建议》(第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规范垃圾收运。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已启动,按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街面的垃圾收集设施必须进小区、进社区,街面原有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已经被逐步取缔。按工作要求,城区商场、超市及居民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自行转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转运点。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目前城区完成改造的街道两边已经按间距50-100米的标准安装果皮箱,被损坏的果皮箱交由盈峰中联陆续进行补置维护。对于未完成改造的街道,改造完成后将陆续完成安装。保洁员对负责区域内所有垃圾桶、果皮箱进行套袋擦洗,及时清运垃圾收集设施内垃圾。 三是加强巡查引导。针对乱丢垃圾重点区域、路段安排管理员、品质督察员、保洁员加强巡查工作,做到垃圾桶、果皮箱点位干净整洁,同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拍照(拍摄)留证;加强和街道办的联系,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对部分情节恶劣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并积极与社区、学校对接,安排志愿者到乱丢垃圾重点区域、路段进行清理及引导。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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