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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4年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4-07-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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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4年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袁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17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广泛听取各方改造意见。改造前,街道办、社区已积极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通过院坝议事会征求小区居民改造意愿,改造中也不断地根据居民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改造方案,确保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是精选街区改造文化元素。按照“一小区一方案”原则,改造前已充分挖掘小区历史文脉,制定改造方案,但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墙绘水平有限,造成文化彩绘效果不出彩,目前已要求施工单位选用更高水平的墙绘队伍进行施工。 三是注重节能环保,提升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均属合规产品,我局已要求施工单位选用经久耐用的村料,以确保改造成果长期保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由于所涉及的小区点位多,施工单位对其进行了分包,各劳务的施工能力不同,现已要求施工单位选强劳务班组,强化管理,提高改造水平。 四是增加公共娱乐休闲设施。我县大部分老旧小区原有公共空间狭小,在征求居民“一小区一方案”意见时,已尽量考虑完善休闲健身活动场地,充分利用仅有空闲地块设置安装木椅、亭子、长廊等设施,满足小区内不同居民的休闲需求。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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