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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对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 答复的函 | ||||||||||||||||||
2024-07-1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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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关于荒地整治后的问题》(第4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提出建议,应加大撂荒地整治资金以及对撂荒地附属基础设施的建设,我局已建立关于撂荒耕地治理长效机制的管理办法,逐步落实对撂荒地种粮的补贴和激励、完善对撂荒地基础设施的建设机制,确保耕地“有人种”、“愿意种”,避免再次撂荒。 一是落实政策,建立种粮激励机制。一方面,持续落实既有种粮补贴。按时兑现撂荒地复耕复种、规模种粮、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等涉农补贴资金,对土地流转用于种植粮食的适当减免租金。另一方面,强化项目倾斜支持。支持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种养循环农业等粮油项目,优先在整治后的撂荒地和规模经营主体中实施。对集中连片流转300亩以上耕地种植粮食且符合项目政策规定的,优先配套完善相关农田水利和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时,探索对优秀种粮大户采取适当方式,解决养老和医疗问题。鼓励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争创先进,优先选派优秀种植大户外出学习交流,评选“四川粮王”和水稻“一优两高”竞赛综合奖”并予以表扬奖励,提高种粮大户社会地位,形成“种粮光荣、光荣种粮”的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等项目,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撂荒耕地,要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通过建设田间机械耕作道路,变小块梯田为大块梯田的模式,引导承包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机械化耕作,通过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不断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大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通过兴修农田水利设施,以坡地旱地和禾禄汪等黑龙滩非灌区水利设施建设为重点,编制全县农毛渠系、提灌站、山坪塘等专项规划,推进节水灌溉,新建一批小水窖,整治恢复冬水田,显著提升农业灌溉能力。大力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建立健全三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乡村振兴服务公司县级服务平台功能,每个镇乡(街道)成立一个乡村振兴服务公司,每个村培育一名协管员、一名农机手,保障仁寿县农事通滴滴农机服务正常运行。统筹运用项目资金,优先支持兜底撂荒地耕种的村集体。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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