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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对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 答复的函
2024-07-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3/2024-00038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4-07-17
 发布机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林繁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土地整改模式的建议》(第4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规划以来,随着千亿斤粮食项目,土地整理项目和退耕还林项目等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截止2023年末,全县已经建成高标准农田55.55万亩,后续将全县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设成为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改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眉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仁寿县高标准农田项目田(地)块整治按照“小并大、陡变缓、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的原则,以主干路、干支渠(沟)作为骨架,合理布局田(地)块,提高田(地)块归并程度。

对于已经改田改土完成的区域,我们鼓励村上流转给业主,由业主进行集约化经营、集中化管理、规模化种植粮食作物,同时为满足业主种植的个性化要求,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会邀请业主积极参与,提出种植需求和建设建议,让规划建设内容更完善。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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