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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07-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3/2024-00043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4-07-17
 发布机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熊文忠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特殊条件下的耕地种植的建议》(第5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农村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依然突出,守住耕地红线的基础尚不稳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落实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管理、用活用好土地资源,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和农民种粮增收,必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撂荒化”,必须严格坚守耕地保护制度。

为此,我局已经建立关于撂荒耕地治理长效机制的管理办法,逐步落实对撂荒耕地的治理和管护、对撂荒地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耕地“有人种”、“愿意种”,避免再次撂荒。

一是摸清底数,分类推进撂荒地整治。各镇乡(街道)全面梳理辖区内撂荒地情况,分析撂荒原因、责任主体、复种难易等因素,“一镇一方案”、“一村一台账”、“一地一措施”,分类施策、梯次推进,落实年度种植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及监管主体。对于缺水或交通不便的,整合项目完善相应水利设施和生产便道。地块零星分散的通过置换并地、集碎为整、适度连片,招引业主规模经营。土地贫瘠坡地,增施腐熟无污染农家肥、有机肥或通过秸秆就地腐熟还田、种植绿肥等方式逐年培肥地力。短时间内无法改造耕作条件,因地制宜种植耐旱、管理粗放的农作物。

二是因地制宜,建立撂荒地科学管护机制。各镇乡(街道)要因地施策,根据耕地性质和地势地力条件,科学种植农作物。对于地势较高、土层浅薄、基础条件和地力一般区域,大春可种植红薯、高粱、大豆等种植粗放的粮油作物,小春可种植豌豆、胡豆、蚕豆等管理简单的小杂粮。也可推进粮经复合,采取稻药、稻菜套种。条件特别差的区域可选择大春种粮,小春休耕、培肥。对于地势特别高、干旱贫瘠区域,可先种植南瓜、冬瓜、佛手瓜等耐旱、种植简单、管理粗放的藤蔓作物,或种植绿肥等培肥地力。同时,严格按照《仁寿县耕地复耕复种技术指南》《仁寿县撂荒地整治技术指南》要求,作物株(窝)距、行距、播种粒数、亩均株数必须符合种植标准和时间要求。同时做好保苗、施药、追肥、抗旱、除草等田间管理,防止种后不管、农作物长势不好,“草盛豆苗稀”现象。

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等项目,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撂荒耕地,要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通过建设田间机械耕作道路,变小块梯田为大块梯田的模式,引导承包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机械化耕作,通过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不断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大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通过兴修农田水利设施,以坡地旱地和禾禄汪等黑龙滩非灌区水利设施建设为重点,编制全县农毛渠系、提灌站、山坪塘等专项规划,推进节水灌溉,新建一批小水窖,整治恢复冬水田,显著提升农业灌溉能力。持续落实撂荒地复耕复种、规模种粮、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等涉农补贴资金,提高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效益。

四是强化保障,构建撂荒地整治长效机制。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推行田长制,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完善从县到村的责任落实体系,将撂荒地整治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度推进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耕地不撂荒、耕地必有耕。

目前,我局将配合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推进“果树上山”“耕地下山”的调规试点工作,因地制宜,规划引导业主将原有果树等非粮产业转移至山上(二台土以上),将适合种粮的田土逐步腾退,并进行成片标准化农田改造,实现宜机化耕种,后续会将试点成功经验在全县复制推进。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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