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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7-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3/2024-00062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4-07-17
 发布机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刘繁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巩固逐步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的成果的建议》(第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仁寿县现有耕地面积93.5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85.45万亩,截至目前(含2022年9.2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5.55万亩,占耕地面积比例59.35%;永久基本农田中建设高标准农田48.58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比例56.85%。剩余永农中宜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7.18万亩,后续永久基本农田按照《眉山市仁寿县高标准农田规划》(2021-2030年),将逐步全面建成高标准农田。

近几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区域超过80%都流转给了种植大户,剩余的部分都是由村上兜底,种植粮食作物,我们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域实现了100%的粮食化。在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之前,我局会要求镇村进行土地预流转,村上召开村民大会,将老百姓的土地统一流转到村上,等到项目完工后,直接流转给大户或者村上,根据预流转面积计算村民租金,不愿意流转的,村上根据预流转的面积原封不动还给村民。

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域种植粮食作物,属于保障性大宗作物,价格波动不大,对市场冲击较小。根据《仁寿县农田水利项目建后运行管护办法(试行)》中“在统筹用好省、市管护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按照上年度项目审计结算金额的1%另行安排管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每年县财政都会拨付一部分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让项目长久发挥效益。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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