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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4-07-1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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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撂荒地不再撂荒的建议》《关于激发撂荒地活力提高粮食生产积极性的建议》(第1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落实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坚决遏止耕地“非粮化”“撂荒化”,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管理、用活用好土地资源,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和农民种粮增收,我局已经建立了关于撂荒耕地治理长效机制的管理办法,逐步落实了对撂荒耕地的治理和管护以及对撂荒地种粮的补贴和激励,确保耕地“有人种”“愿意种”,避免再次撂荒。 一、多元组织,确保撂荒耕地“有人种”。 全面发动群众履行耕种义务:积极运用“三书一卡”,即《耕地保护暨粮食生产政策法规告知书》《关于杜绝耕地撂荒保障粮食安全的倡议书》《仁寿县农村承包土地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知晓承诺书》和“稳定粮食生产暨耕地保护明白卡”,宣传土地承包权利义务,制定耕地保护村规民约,按照“耕地种满种尽”“补贴谁种谁得”的原则,逐户签订承诺书,督促农户履行保护耕地义务,防止撂荒耕地治理工作“治标不治本”。 一方面,对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家庭缺乏劳动力的,委托亲朋好友代耕代种,或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实行农业生产托管,或以减租、免租方式引进业主有序流转经营,做到耕地不撂荒。同时,大力引导经营主体流转规模经营。按照“以粮为主”《农业招商引资指南》,通过“业主招商一批、乡贤介绍一批、镇村推荐一批、县政府吸引一批”建立招商引资储备库。打好“互换并地、小块变大块、多块变一块”“确权不确地、土地换股权”、减租、免租、项目优先等组合拳,招引返乡大学生、农民工、乡贤规模经营,鼓励现有种植大户流转扩面,每个村至少培育一名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另一方面,加大村集体对耕地的管理和协调力度,对不愿种、无力种、无生产经营主体流转的地块,可鼓励协调农户打破界限、田坎,置换并地、确权不确地,由村集体通过集中整治、统一流转、委托经营、托管经营等方式自主经营或招引业主适度规模经营。各镇乡(街道)要建立台账、加强监管,落实年度种植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及监管主体。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等项目,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撂荒耕地,要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通过建设田间机械耕作道路,变小块梯田为大块梯田的模式,引导承包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机械化耕作,通过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不断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大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通过兴修农田水利设施,以坡地旱地和禾禄汪等黑龙滩非灌区水利设施建设为重点,编制全县农毛渠系、提灌站、山坪塘等专项规划,推进节水灌溉,新建一批小水窖,整治恢复冬水田,显著提升农业灌溉能力。大力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建立健全三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乡村振兴服务公司县级服务平台功能,每个镇乡(街道)成立一个乡村振兴服务公司,每个村培育一名协管员、一名农机手,保障仁寿县农事通滴滴农机服务正常运行。统筹运用项目资金,优先支持兜底撂荒地耕种的村集体。 三、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加强技术指导。对撂荒地比较集中的区域,组织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提升耕地地力。积极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推进科学施肥用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耕地轮作、机械深松整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等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合理利用各地自然、社会资源,提升产出水平。 四、落实政策,加强种粮人才激励。 一方面,持续落实既有种粮补贴。按时兑现撂荒地复耕复种、规模种粮、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等涉农补贴资金,对土地流转用于种植粮食的适当减免租金。另一方面,强化项目倾斜支持。支持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轮作休耕扩种、种养循环农业等粮油项目,优先在整治后的撂荒地和规模经营主体中实施。对集中连片流转300亩以上耕地种植粮食且符合项目政策规定的,优先配套完善相关农田水利和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时,探索对优秀种粮大户采取适当方式,解决养老和医疗问题。鼓励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争创先进,优先选派优秀种植大户外出学习交流,每年评选“粮食生产杰出贡献奖”和“十佳种粮大户”并予以表扬奖励,提高种粮大户社会地位,形成“种粮光荣、光荣种粮”的舆论氛围。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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