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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7-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3/2024-00084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4-07-17
 发布机构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刘香芝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优化养殖场污染防治问题的建议》(第19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联合机制,多方共同监管的提案

(一)制定《仁寿县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仁寿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仁寿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文件明确了为推动职能部门更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了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扛起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规划》及《方案》中明确了政府及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和服务职责、养殖业主的主体责任。仁寿县成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二)制定《仁寿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健全防治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巡查督改制度,各乡镇(街道)按照分片负责、定人到场、巡查到户的原则,加强巡查。对全县畜禽养殖场的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形成闭环管理。巡查频次:畜禽养殖规模户一个月巡查一次,专业户一季度巡查一次,坚决杜绝已关养殖场反弹复养,禁止现有养殖场偷排、漏排、直排。督促养殖业主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普通规模场在投产前完成环评登记表备案,大型规模场在开工前完成环评报告书审批,投产3个月内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实行畜禽养殖赋码备案制度,在直联直报系统中据实填报畜禽养殖场基本信息,动态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督促畜禽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指导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执行粪污处理设施联合验收制度,在投产前均要开展联合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确保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环保部门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及执法力度。

(三)畅通信访渠道。设立12345、12369信访投诉电话、开通市长信箱、厅长信箱等投诉通道,鼓励群众向政府及主管部门反映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

(四)成立仁寿县生猪养殖协会。2022年9月,成立仁寿县养猪协会,吸纳会员50余企业/业主,每季度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进行市场行情分析、养殖技术培训、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培训、先进经验分享等,实现降本增效及污染治理能力提升。

二、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的提案

(一)加大畜禽养殖业主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力度。2023年,全县共计召开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会4次,并多次深入一线,对养殖业主分别培训,受训人员达600余人次。2024年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禽养殖业主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力度,提高全县养殖业主环保意识及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二)多渠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力度。2023年,发放张贴《眉山市畜禽养殖场环保安全“十到位”》《仁寿县畜禽养殖场环保明白纸》等宣传资料1100余份;建立《仁寿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微信群,及时沟通、协调、培训、指导和服务;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标语30余条发放至各镇乡(街道办),督促镇乡(街道办)通过宣传栏、小喇叭广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资源化利用技术。

三、关于加大政策倾斜,推广先进技术的提案

(一)依托高校院所和大企业科技优势,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2023年3月,邀请四川农业大学王继文教授、胡继伟讲师等一行莅仁开展鹅养殖技术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培训;12月科技下乡万里行专家服务团仁寿行,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生猪66团专家组),杨加豹研究员等一行莅仁开展养猪增效降本及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培训,受训人员达120余人次。2019年以来,我县引进德康、正大集团大力推进“公司+农户”、“大企业+小业主”代养模式,开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充分利用大企业先进养殖及污染防治技术带动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进一步提升。

(二)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推动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再提升。2023年2月,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规自局、县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及县内养殖企业业主代表一行分别到剑阁县南江县考察畜禽产业发展及污染防治先进经验。通过实地参观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的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养殖业主污染防治技术及经验。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县内养殖业主与其他区县养殖业主之间的交流,不断学习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

(三)制定《仁寿县关于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生猪激励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支持养殖环保安全投入补助。2022年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印发《仁寿县关于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仁委办发电〔2022〕8号),明确对规模猪场的环保设施升级,按总投资额40%进行补助。2023年制定《2023年生猪激励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统筹省级财政资金167万元对县域内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环保设施设备升级、臭气深度治理进行不超过总投资50%进行补助。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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