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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0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5-09-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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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委员: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仁寿耕地保护工作特别是耕地“撂荒化”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撂荒地整治长效机制,牢守粮食安全底线的建议》(第60号提案)收悉,我局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现答复如下: 整治耕地撂荒现象是强化耕地保护和利用的关键,也是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增长的关键。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切实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大力推进耕地保护和撂荒地整治工作,2022年以来完成撂荒地整治5.39万亩,基本实现全县撂荒耕地“动态清零”,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撂荒耕地治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2025年我局印发《关于做好春耕生产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建立《仁寿县撂荒风险地块排查表》,加强对撂荒风险地块的排查。 一是因地制宜,建立撂荒地科学管护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撂荒耕地治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各乡镇因地施策,根据耕地性质和地势地力,科学种植。对于地势较高、土层浅薄、基础条件和地力一般区域,根据耕地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可采取“粮+菜、粮+药、粮+草”等复合种植模式,或者直接种植多年生牧草。对于地势特别高、干旱贫瘠的区域,可先种植南瓜、冬瓜、佛手瓜等耐旱、种植简单、管理粗放的藤蔓作物,或种植绿肥等培肥地力。条件特别差的区域可选择大春种粮,小春休耕、培肥。同时,严格按照《仁寿县耕地复耕复种技术指南》《仁寿县撂荒地整治技术指南》要求,作物株(窝)距、行距、播种粒数、亩均株数必须符合种植标准和时间要求。同时做好保苗、施药、追肥、抗旱、除草等田间管理,防止种后不管、农作物长势不好,“草盛豆苗稀”现象。 二是建立机制,确保长效。按照《关于进一步建立撂荒耕地治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首先组织各类主体参与,确保撂荒地“有人种”:对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家庭缺乏劳动力的,委托亲朋好友代耕代种,或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实行农业生产托管,或以减租、免租方式引进业主有序流转经营。对相对集中连片撂荒地,引进国有公司、工商企业参与,探索“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等模式复种;对农户不愿复耕,无经营主体“接盘”的撂荒地,结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复种。持续落实既有种粮补贴:按时兑现撂荒地复耕复种、规模种粮、农机购置、耕地地力保护等涉农补贴资金,对土地流转用于种植粮食的适当减免租金。强化项目倾斜支持:支持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轮作休耕扩种、种养循环农业等粮油项目,优先在整治后的撂荒地和规模经营主体中实施。 三是强化基础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宜机作业条件。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等项目,“小改大、坡改梯、弯取直”,实现宜机作业。推进宜机化改造1.5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63.55万亩。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全面摸排县域农田水利情况,包装产业融合债券资金3.5亿用于推进水利设施专项建设。按照“有水整治维修、无水灌排分离、贫瘠成片滴灌”原则,推进节水灌溉,新建一批小水窖,整治恢复冬水田,显著提升农业灌溉能力。 四是压实责任,完善考核。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推行田长制,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完善从县到村的责任落实体系,将撂荒地整治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度推进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耕地不撂荒、耕地必有耕。严格按照《仁寿县撂荒地整治考核办法》要求,将撂荒地整治和严控“非粮化”工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整治不到位或出现复耕复种乱象的、履职不到位、出现负面舆情的,取消涉农工作评优评先,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此外,我局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定期开展全县耕地保护利用和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并对耕地“撂荒化”“非粮化”情况实行清单制、台账制、销号制管理,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耕地必有耕,良地必有粮。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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