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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对仁寿县十九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25-10-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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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雪芹委员: 您提出的《增设新能源充电桩》(第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感谢您对完善推动我县乡村充电桩建设提出的建议意见,我局将联合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全县偏远乡村充电桩规划建设,目前已完成几方面工作。 一、编制仁寿县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按照上级要求,为推动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了《仁寿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专项规划范围涵盖了仁寿县电网管辖县域范围,包括仁寿城区及富加镇、汪洋镇、大化镇等所有27个乡镇(街道),充分满足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为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指导。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眉山市仁寿县智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在县城区及相关乡镇建设集中式新能源充电站及附属配套设施,满足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截至2025年4月,仁寿县域已建设投运公用充电站25座,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充电站18座,其中:乡镇公用充电站7座,分别为汪洋镇1座、黑龙滩四海社区2座、大化镇2座、富加镇2座。同时,正在施工建设曹家镇充电站、慈航镇充电站、珠嘉镇充电站、柏林公园充电站、怀仁街道黑虎社区充电站等5个点位,其余钟祥镇、文宫镇、禄加镇、新店镇、青岗乡、始建镇、谢安镇等7个乡镇充电站正在推进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届时我县偏远乡镇充电桩覆盖率将达到45%。 三、规范充电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我县严格按照《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文件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全县所有充电站均制定使用操作指南,明确公示收费价格,安管员定期巡视巡检,技术维护人员定期维护设备,所有充电站点24小时监控,一个充电桩配备一个灭火器,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同时,对集中式充换电站购买商业保险,配置站点喊话系统,可随时远程指导用户解决充电相关问题,确保用户使用权益得到保障。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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