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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答复函
2019-10-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34X/2019-00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0-28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王毅翔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乡镇卫生院发展和村医生管理的提案》(第8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从2008年-2016年,我局通过灾后重建、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建设项目和县级地方投资的方式,逐年对全县60个乡镇中的58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整体迁建或改扩建,通过项目建设,全县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已得到了较高的提高。进入“十三五”期间,国家由于对卫生事业投资方向的调整,无法争取到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建设。2018年3月20日,仁寿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仁寿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仁府发〔2018〕13号),根据方案精神,在全县探索构建以医疗联合体为基础的新型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将全县乡镇医疗卫生分区域服务,城区县级医疗机构主要辐射文林、龙正、洪峰、宝马、虞丞、大化、珠嘉、青岗、满井、兆嘉、井贤等11个乡镇,其余49个乡镇划分为7个区域,并在禾加镇片区进行医联体试点运行(运行期间县政府将原骨科医院的ct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给禾加区域医疗中心),取得较好的效果,区域医疗中心整合了人力、财力对片区乡镇卫生院进行统一管理,大大的提高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县政府将在2019年以后投入近6亿元继续推进其他区域中心医联体建设和设备投入,届时仁寿县基层医疗单位服务能力将得到极大的提高。  

二、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照《四川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中“按农业户籍人口1.0—1.5‰名的标准核定总量”规定的中限1.25‰的标准配置,配置标准低,所以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编制总量不足。现在的机构和编制的原则是“只减不增”,所以在所有乡镇卫生院都缺编少员的情况下,无法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  

三、长期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卫健委要求对乡村医生进行管理。目前,我县省网系统注册有合格乡村医生1389名(其中1327名为2017年度定期考核合格人员,62名为2018年度省级统一招考合格人员),其中60岁以下约820名,60-65岁约260名,65岁以上约309名。乡村医生注册涉及稳定和基层网底卫生工作能否顺利、高质量推进,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我县已于4月份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目前为集中换证阶段。  

三、村医生由当地政府为主导的行政管理问题,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国家还未出台具体政策,我们将积极与省、市社保部门保持联系,反映该问题;村医生由当地政府为主导的行政管理问题,村医生身份是个体,国家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和实施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采用购买服务使其履行服务辖区群众职能,当地政府具备对村医生的行政管理职能,有权要求村医生必须到村卫生室工作。  

我局将建议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以下有关工作:一是出台村医养老保险政策和村医到龄退出制度,切实解决村医养老保障;二是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着力做好“两个允许”政策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落实,推动“乡级活”。同时,我局将积极与财政、人社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合力促进基层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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