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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对2019年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19-10-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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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计生保险推向社会化的建议》(第11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中国计生协“八代会”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眉府发〔2015〕10号)等精神,我县于2017年5月开展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旨在为计生家庭的生产、生活保驾护航,提高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计生家庭、关怀计生特殊家庭。我局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公司承办、群众自愿”原则组织实施全县计生家庭保险工作,2017年和2018年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向各镇乡下达了指导性任务数,主要是体现政府对计生家庭保险工作的正面引导。2017年以来全县共投保9万余户,现计生家庭保险工作已在有序推进中,2019年我局未向乡镇下达指导性任务数,也未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感谢您对计生家庭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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