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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答复的函 | ||||||||||||||||||
2019-10-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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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建议在龙桥乡建设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基地》(第4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龙桥乡规划300亩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配套水利设施、生产便道、育苗设施、病虫害防治设施、农机设施等基础设施支持力度方面,目前我局暂无相关的项目用于支持蔬菜示范基地基础设施的建设。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的项目以及整合相关的农业项目用于支持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建议乡镇选择一个基础条件较好、种植水平较高的100亩左右的基地,进行蔬菜标准化生产,我局将现场指导,对品种选择、试验示范加强推广力度,有利于辐射带动乡镇产业发展。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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