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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10-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040817318/2019-801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0-3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朱建容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全县农产品品牌的打造和宣传”(第11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仁寿县农产品打造和宣传基本情况 

近年来,仁寿县大力发展品牌建设和品牌宣传工作,先后出台《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仁委办〔2018〕28号文件和《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仁府办发〔2018〕46号文件。对品牌建设和宣传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安排,2018年我县成功打造了“天府仁品”区域公共品牌,为仁寿优质农产品走出仁寿奠定了平台。截止2019年6月底,我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三品一标”总数达到了51个,其中文宫枇杷获得了全国名优特新农产品称号。在宣传方面,通过简报、电视台、农博会、公众号、展销会等多种渠道对仁寿县优质农产品品牌进行推荐宣传。 

二、仁寿县农产品打造和宣传的总体规划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要求,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品牌建设工作,强化区域品牌宣传推介,完善品牌包装设计、宣传标语等。在中心城市、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探索设立品牌直销点、形象店和宣传展示牌,整体提高区域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组织优质品牌企业参加“农博会”“西博会”“旅博会”等国内外重要商贸活动,借助节会、新闻媒介、文化体育等活动展示展销仁寿优质产品。同时加强对品牌的监管和培育,通过“天府仁品”这个区域品牌平台进行宣传推荐。严格品牌使用准入制,逐步建立符合品质安全等标准优质农产品推荐名录,按照“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模式,统一全县农产品标志标识,对认定的品牌农产品实行动态监管,强化产品防伪标识使用和证后监督。对未经审定通过的产品一律不得使用仁寿“天府仁品”公共品牌,原则上也不向经销商推荐。力争在2020年前“三品一标”数量达到60个。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你们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或有其它建议,请于收到本函的七日内填写征求意见表(附后)寄回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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