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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仁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19-11-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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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关于在城区街道改造提升工程中保障质量,注重保护处置好大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县城区街道改造升级业主单位是鑫城公司和腾艺公司,县住建局城市建设股就街道改造升级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街道改造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巡查、随时抽样检测,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与施工单位协调,施工前制作出街道改造升级工期表及操作流程,降低对市民和商户的影响,避免出现先铺路,再安砌等不合理现象。 二、在县城区街道改造升级过程中,市政园林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为确保改造街道品质的提升,对改造街道5200棵行道树进行了整形修剪,并对歪斜的行道树采取扶正、支撑、加固的保护措施; 2.主要以保护为主,确需搬迁的,要移至适宜生长的地方,加强养护,确保成活,改造过程中树木的存活率达到100%; 3.加强监督巡查,安排18名监察人员每天往返巡查,严格处罚乱砍、乱伐、侵占绿地等行为; 4.加强树木日常管护,包括浇水、除草、修剪、施肥、防病治虫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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