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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第94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19-11-08 作者:县教体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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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出的《关于禁止中小学生带智能设备进校园的建议》(第9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学校已将禁带或智能设备(手机等)到校明确列入校规校纪,建立健全制度,对校园手机进行有效管理。例如:通校生带手机到学校交由班主任代管,放学后到班主任处领取;住校生带手机到学校交由班主任代管,周五放学后到班主任处领取。 二、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通讯设施。 三、学校通过例会、班会、家长会教育学生,广泛宣传使用手机的利弊及极端案例与剖析,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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