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做到“四个强化” 高质量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2014-08-2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4-08-29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快了,修得好快哦,今年肯定可以搬进新家了!”8月15日,仁寿县龙正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现场,当地居民徐万星高兴地说。  

推进新型城镇化,如何兼顾“新”与“旧”的关系?今年年初,仁寿县明确提出了高质量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要求,并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科学选址,科学规划,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的居住品质。   

据了解,以前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三房合一”后,今年仁寿县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2530套(其中公共租赁房1630套,城市危旧棚户区改造90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600户,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等建设农村住房2000户。   

由政府投资建设、占地16亩的400套公租房,选址仁寿县城的新明路,目前正在顺利推进。其余1230套公租房分属视高、龙正两个工业园区,由相关企业自筹自建,为本企业员工提供房源。分布于汪洋镇、富加镇、龙正镇、满井镇、禄加镇的900套危旧棚户区改造,由乡镇组织实施,进行房屋维修、完善配套设施、环境整治等,并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改造完工。   

“为确保建设工作和发放工作有序推进,仁寿县在制度保障、资金保障、流程监管和信息透明化上严格做到了‘四个强化’。”仁寿县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强化制度保障。该县出台了《仁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等文件,将低收入认定标准上调为10600元/年,补助标准由人均每月5元/平方米提高到6元/平方米,努力实现住房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县财政抽出全年土地净收益的10%用于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强化流程监管。建设资金由县政府统一监管,财政按工程进度分批支付,专款专用。规范招投标行为,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严格建筑材料准入制,定期开展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强化信息透明化。设立举报电话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等媒体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开工、竣工、分配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目前,全县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正在加紧实施中,部分项目已于6月、7月相继竣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