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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儿童福利类福彩公益金具体项目使用情况公示
2024-03-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177/2024-000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3-28
 发布机构  仁寿县民政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3年度儿童福利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度孤儿助学救助工程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是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项目,保障孤儿正常完成学业,切实解决孤儿的就学问题。

资助对象: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 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资助内容:为上述在校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424168元(2023年资金370000元,往年结转资金54168元)

项目负责人:高杰

联系方式:028-36229252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接受眉山市民政局督查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省民政厅于2019年8月向全省市州及区市县下发了《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广泛宣传孤儿助学救助工程项目。通过多年的推广宣传,孤儿助学救助工程项目已成为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助学品牌。2023年共计发放资金167人次,424168元。孤儿助学救助工程项目通过对资助对象助学等方面的资助,保障了孤儿正常完成学业,增强了他们就业创业能力,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救助帮扶作用,达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2023年度儿童福利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是面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的助学项目,保障困境儿童正常完成学业,切实解决困境儿童的就学问题。

资助对象:已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学生、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资助内容:(一)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助学资金由省级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学生、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助学资金由省级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资助时限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就读期间。

项目周期: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41750元

项目负责人:高杰

联系方式:028-36229252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接受眉山市民政局督查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省民政厅于2023年3月向全省市州及区市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自2023年9月起执行,广泛宣传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该项目是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助学品牌。2023年共计发放资金30人次,41750元。该助学项目通过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资助,保障了受助对象正常完成学业,增强了他们就业创业能力,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救助帮扶作用,达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2023年度儿童福利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建设2个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点,分别位于怀仁街道大道社区和八里社区。

项目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资金额度:40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钟剑

联系方式:028-35038739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接受眉山市民政局督查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统一未成年人保护标识,按未成年人元素进行改造装修、氛围营造和购置设施设备,开展活动和服务,受益未成年人满意度较高。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7号)《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2023年度儿童福利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2年“快乐小东坡·眉好童村”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在15个村(社区)开展“快乐小东坡·眉好童村”未成年人关爱项目,主要内容为收集信息、巡查巡防、救助保护、政策链接、权益维护、政策宣传、精神关爱。

服务对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项目周期: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

资金额度:4.29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钟剑

联系方式:028-35038739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接受眉山市民政局督查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2023年12月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结项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探索建立“1+3+5”服务模式,不断优化服务,进一步巩固关爱服务成果、深化未成年人四级保护体系,推动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为核心的关爱保护工作精细化、高质量发展,得到受益儿童及监护人的充分肯定,获得良好社会效益。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740号)收文处理笺》《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2023年度儿童福利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2年“快乐小东坡·家庭童乐”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在10个社区建立家庭工作服务点,提供监护支持等类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具体内容为收集信息、巡查巡访、救助保护、政策链接、权益维护、政策宣传、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儿童及监护人

项目周期: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

资金额度:2.97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钟剑

联系方式:028-35038739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接受眉山市民政局督查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2023年12月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结项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提升家庭亲职能力增进亲子关系和谐,完善家庭监护系统,形成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增强家庭、政府社区等监护主体责任意识,营造关爱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加强应急处置。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1026号)收文处理笺》《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2023年度儿童福利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快乐小东坡·月月童伴、情暖童心”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在5个村(社区)开展“快乐小东坡·月月童伴”、16个村(社区)开展“快乐小东坡·情暖童心”项目,具体内容为巡查巡防、监护评估、物资支持、结对关爱、个案服务、政策宣讲、儿童工作者赋能提升、亲职能力指导、关爱活动。

服务对象:留守、困境儿童和留守女童

项目周期:2023年7月——2024年4月

资金额度:4.5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高杰

联系方式:028-36229252

项目完成情况:未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4年1月,共青团仁寿县委、县民政局对项目实施社区均进行实地检查和指导。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赋能提升儿童主任工作能力,通过实地走访、巡查巡防、个案服务等方式掌握儿童信息台账,针对儿童需求进行精准帮扶。开展政策法规宣讲、五防教育、创意手工、急救科普等多元化主题活动,促进成长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对留守女童进行入户慰问,发放卫生用品,提供心理辅导、性教育普及、法律维权讲座、安全自护教育等服务,加强对留守女童的心理建设和情感支持,提高女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740号)收文处理笺》《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2023年度儿童福利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流动儿童关爱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在15个村(社区)开展流动儿童关爱项目,具体内容为:1.儿童成长赋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童心驿站,提供多样化公益设施和服务,引入社会工作和社会专业组织力量,以活动为载体,为流动儿童提供安全教育、生命教育、自我情绪疏导教育等,促进儿童自身成长。2.家庭教育增能。加强对流动儿童家庭的教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制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面向家长和家庭开展监护能力提升、正向教养、家长情绪管理等培训。

服务对象:流动儿童和流动儿童监护人

项目周期:2023年7月——2024年4月

资金额度:8.9985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高杰

联系方式:028-36229252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接受眉山市民政局督查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2023年12月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结项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通过儿童友好空间营造、儿童及家庭教育发展、社会融合支持等服务模块,提升流动儿童适应性,满足儿童多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流动儿童关爱工作“五社联动”,进一步深化社区内外资源的对接、整合,改善流动儿童的生存和发展质量,建立儿童优先的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740号)收文处理笺》《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2023年度儿童福利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快乐家”困境儿童宜居改造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为家庭生活环境比较差的困境儿童进行居住条件升级改造,具体内容为:改造卧室,设置儿童独立的居住空间,粉刷墙壁、添置学习用品、书桌、更换床上用品等,该项目实有人数30人。

服务对象:困境儿童

项目周期:2023年6月——2023年8月

资金额度:23.78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王林

联系方式:028-36229252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接受眉山市民政局督查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通过对困境儿童生活环境的改造,切实让家居环境相对较差的困境儿童的生活、学习条件得到改善提升。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740号)收文处理笺》《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2023年度儿童福利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云守护”留守儿童关爱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主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中有监护不足、不良心理倾向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儿童,由儿童监护人提出申请,在确保隐私情况下,为留守儿童住房外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异地可以查看儿童情况,加强对儿童的关爱保护力度,该项目实有人数199人。

服务对象:留守儿童

项目周期:2023年8月——2023年10月

资金额度:19.6931万元(县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王林

联系方式:028-36229252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2023年接受眉山市民政局督查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通过对留守儿童安装监控设备,让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异地可以查看儿童情况,加强了对儿童的关爱保护力度。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2022年仁寿县人民政府(送批件740号)收文处理笺》《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仁寿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仁寿县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排危和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对县救助管理站旧址、新址和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维修改造。

项目周期: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

资金额度:51.11447万元

项目负责人:刘丹

联系方式: 13508072421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该项目于2022年5月民政局组织了竣工验收,且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由县审计局进行了审计。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

一是对旧址围墙的维修改造;

二是对新址的维修改造;

三是对县未保中心的维修改造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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