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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设 | ||||||||||||||||||
2016-03-3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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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经济新常态下民生保障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建成小康发挥积极作用。仁寿县建立了完善的“政府领导、残联牵头、财政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 一是明确对象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我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我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一、二级困难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为80元和50元。 二是落实部门协作。县残联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审定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筹集、补贴发放等工作。 三是严格监管。我县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纳入民生实事,每一季度及时公布相关情况。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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