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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仁寿县2014年第12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 ||||||||||||||||||
2015-03-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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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国土资告字〔2015〕4号
2015年1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土〔2015〕13号文件,批准仁寿县2014年第12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仁寿县人民政府以仁府发〔2015〕9号将征收土地方案予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及面积 仁寿县满井镇金塘村5组4.7612公顷(71.4180亩)、8组0.5730公顷(8.5950亩);汪洋镇富民社区1组0.2313公顷(3.4695亩),人民社区4组0.2561公顷(3.8415亩);禾加镇黄坡村9组0.8006公顷(12.0090亩);观寺镇火炬村4组0.2936公顷(4.4040亩)。 二、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 (一)满井镇金塘村5组 1.土地补偿费127.7519万元; 2.安置补助费50.1840万元。 (二)金塘村8组 1.土地补偿费17.5338万元; 2.安置补助费6.1200万元。 (三)汪洋镇富民社区1组 1.土地补偿费3.5389万元; 2.安置补助费6.1200万元。 (四)人民社区4组 1.土地补偿费3.9183万元; 2.安置补助费4.8960万元。 (五)禾加镇黄坡村9组 1.土地补偿费17.7266万元; 2.安置补助费23.2560万元。 (六)观寺镇火炬村4组 1.土地补偿费5.5784万元; 2.安置补助费4.8960万元。 三、青苗费 仁寿县满井镇金塘村5组5.9212万元、8组0.9455万元;禾加镇黄坡村9组0.5907万元;观寺镇火炬村4组0.1172万元。 四、各社区、经济社总费用 仁寿县满井镇金塘村5组183.8571万元、8组24.5993万元;汪洋镇富民社区1组9.6589万元,人民社区4组8.8143万元;禾加镇黄坡村9组41.5733万元;观寺镇火炬村4组10.5915万元。 五、仁寿县满井镇金塘村5组41名、8组5名;汪洋镇富民社区1组5名,人民社区4组4名;禾加镇黄坡村9组19名;观寺镇火炬村4组4,共计78名农业人口依法登记为城镇居民,由县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妥善安置。 六、拆迁补偿安置按仁府发〔2013〕8号执行。 七、本方案涉及的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仁寿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方案之日。 八、本方案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1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可在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送达仁寿县国土资源局,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同意本方案。 联系人:徐斌联系电话:36214559 九、本方案公告期满后报经仁寿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仁寿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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