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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能职责
2015-07-0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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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程序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名单见附件)是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和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分管县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向各工作小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各工作小组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协调救灾工作中的职能交叉事务;做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状态下,办公室分为8个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组、调查监测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转移安置组、安保后勤组、宣传报道组和恢复重建组,工作组人员分别由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各工作组成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应急办、县国土资源局组成。县政府应急办、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请示、报告、公告、命令、批复、协商等文件的起草、报送、发布等工作;负责灾情等信息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指挥部和县应急委,及时将灾情相关信息、应急处置情况和存在问题等通报各有关单位;负责各级人民政府之间、各有关部门之间、各救援队伍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调查监测组。由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组成。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已发生地质灾害的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成灾范围进行统计评估,确定其等级;对有险情的地质灾害体,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其发生的可能性,估计其灾害等级、影响范围等灾害情况,并快速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按规定上报;加强抢险救灾工作中地质灾害监测,并作出趋势分析,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待救灾工作结束后,拟定工程治理总体方案或搬迁计划报县应急委审批后,组织实施。县水务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因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调查监测。县气象局负责对灾区气候的预报,特别是灾害气候的预报和监测,及时发布气象预报和提供气象资料,会同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为抢险救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三)抢险救灾组。由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卫生计生局组成。县人武部及县武警中队在接到命令后,负责调集部队和民兵赶赴灾区,迅速投入抢险工作。抢救受灾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文物;按照事先预定的路线,配合有关部门疏散、转移灾区或危险区的人员及财产;对灾害体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救护队伍赶赴灾区,配合各类救援队伍做好压埋人员、获救伤员的生命救护工作。   

(四)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县卫生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畜牧兽医局组成。县卫生计生局负责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卫生和药品质量,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暴发流行。   

(五)转移安置组。由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教育体育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县民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订和实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保障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安置,尽快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解决遇难人员相关事宜。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负责做好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保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过渡性安置点的选址工作。县住建局负责过渡性安置点的规划、建设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师生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过渡时期的就学问题。   

(六)安保后勤组。由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国网仁寿县供电公司、仁寿电信分公司、仁寿联通分公司、仁寿移动分公司组成。县公安局和县武警中队负责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重要目标,如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设备和物资调用、征用等事宜。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备抢险救灾资金,保证应急救灾资金和应急拨款及时到位。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征用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资的运输;负责灾中被毁道路,桥梁的修复,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国网仁寿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抢修和维护灾区供电、供水、供气、环卫等基础生活设施。仁寿电信分公司、仁寿联通分公司、仁寿移动分公司负责尽快修复通信设施,保证抗灾救灾通信畅通。   

(七)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台组成。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收集灾情信息,审核相关需发布、报道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有关信息,大力宣传防治救灾过程中基本知识、先进人物和事迹。   

(八)恢复重建组。由县政府应急办、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县政府应急办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督促灾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灾后安置点选址,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工作。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调配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组织、发动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受各地、各单位的捐赠款物;指导帮助灾民搭建帐篷,保证灾民转移安全有序;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帮助灾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修复或新建校舍,恢复灾区师生正常教学秩序。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对受灾的工矿商贸进行核实,指导制订恢复生产方案,落实有关扶持资金、物资、开展恢复生产工作。县农业局和县林业局负责核实农业、林业损毁情况,对灾后不适合耕种地带的退耕还林、恢复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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