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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从四个方面层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
2019-12-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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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仁寿县应急管理局严防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进行层层压实。 一是聘请专家巡查,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身体检”和提供“健康指南”。投入300余万元,购买了四川国泰民安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专业的生产安全巡查服务。要求第三方的14名重点行业领域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仁寿县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对全县370家重点企业,至少开展4轮巡查工作,共发现隐患4987余处(个),全部整改验收合格。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一包一”监管机制,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检查”。仁寿县683家重点安全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均落实一名乡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简称,安全生产“一包一”监管责任人)。安全生产“一包一”监管责任人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对监管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三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开展“靶向治疗”。 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久拖不改”和“久改不彻底”的隐患,纳入联合执法的内容。仁寿县应急管理局将第三方检查和“一包一”检查情况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向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移交。2019年度仁寿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共处罚了17家企业,罚款50余万元。 四是成立企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开展“康复治疗”。从仁寿县委巡察办、县政府办、县目标办、县应急局等部门抽调24人,分为6个组,采取“划片包干”、“四不两直”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提问、实地核查等形式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行业主管部门执法到位情况,第三方巡查工作开展和结果运用情况,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 仁寿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四举措”,进一步提升了专业化、精准化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筑牢了安全生产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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