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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仁寿县“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的公告 | ||||||||||||||||||
2022-06-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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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的通知》(川财农〔2022〕55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工作,特对我县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区域 以粮油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产业协调发展。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在土地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具备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条件、地方积极性高的、鼓励整村、整镇(乡)、整区域推进。优先选择已经规模化流转的地块,优先支持撂荒地复耕复种。 二、建设规模 每个项目区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全县不得少于1个集中连片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项目区。 三、建设内容 坚持属性不变、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产业融合、绿色生态原则,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项目区内细碎异形的地块进行合并调整,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进出地块作业需要。最终达到改善丘区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推进良田、良机、良种、良法、良制融合发展,促进我县丘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四、补助标准 1.地(田)块联通,每亩补助不超过1000元。 2.缓坡化旱地改造,每亩补助不超过1500元。 3.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和坡式梯台旱地地块改造,每亩补助不超过2000元。 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五、申报条件及报名方式 申报主体粮油种植面积应位于全县前列,每个主体应拥有多台(套)农机具,且宜机化改造需求强烈。本次我县项目实施主体采用自行申报、现场核实、粮油优先、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8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26294452。 六、建设时间及进度安排 2022年8月上旬前完成地形策绘、方案设计;2022年8月至11月现场放线、工程施工;2022年12月工程完工、接受主管部门验收。 七、工作流程 1.发布申报通知。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申报通知。 2.申报确认实施主体。采用自行申报、现场核实、粮油优先、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 3.组织实施。实施主体接到项目实施通知书后,按照审核通过的实施方案实行,在实施过程中要建立详实的资料档案(包括原貌正摄影像图、总平面图、分区平面图、施工过程图、施工前后对比图、改造后正摄影图、施工台账等)。 4.监督管理。按照计划建设期限,实行建设进度月报制。企业每月2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报告,报告应同时包含纸质档和电子档,内容包括文字材料和建设现场图片。 5.质量监控。一是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参建单位的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度。 6.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建成后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补助。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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