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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仁寿县本级涉企收费目录公示
2021-12-2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1/2021-00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2-29
 发布机构  仁寿县发改局      
 公开程序 

仁寿县2021年涉企涉农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



说 明

现将仁寿县2021年涉企涉农收费目录予以公布,国家和省有关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时,将实行动态调整。

咨询:县发改局

电话:36220858

投诉:县市场监管局

电话:36201482或12345



仁寿县涉企收费公示目录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一、公安………………………………1

二、自然资源………………………………3

三、住建……………………………………5

四、交通………………………………………7

五、经信………………………………………8

六、水利………………………………………10

七、农业农村…………………………………11

八、林业和草原……………………………12

九、人防……………………………………13

十、法院...........................................................14.

十一、市场监管.......................................15

十二、药品监管......................................18

十三、知识产权.........................................20

十四、仲裁...............................................21


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一、自然资源……………………………22

二、司法…………………………………22

三、农业…………………………………22


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一、公安…………………………………23

二、生态环境……………………………23

仁寿县2021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24

仁寿县2021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29


仁寿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县本级)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

方 式

公安

 

 

 

 

 

 

1.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①号牌(含临时)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川价发〔2005〕28号,川发改价格〔2019〕554号

缴入地方国库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③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10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地方国库

自然

资源

 

 

 

 

 

 

2.土地复垦费

10-20元/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缴入地方国库

 

 

3.土地闲置费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照10-30元/平方米缴纳土地闲置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1〕8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川税发〔2021〕28号

缴入地方国库

 

 

4.不动产登记费

1.80元/件(住宅类)。

2.550元/件(非住宅类)。

3.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川财规〔2019〕1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5.耕地开垦费

征用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倍至2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

缴入地方国库

住建

 

 

 

 

 

 

6.污水处理费

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0.8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1.80元/吨。

乡镇:暂定居民生活用水0.40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0.60元/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川财综〔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仁发改〔2021〕85号

缴入地方国库

 

 

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1)城市道路占用

1.经营性占道0.25元日/㎡。

2.施工、堆码占道0.20元日/㎡。

3.临时建筑占道0.15元日/㎡。

4.停车场占道:机动车3元日/㎡, 非机动车1元日/㎡。

5.市政公共用地0.12元日/㎡。

6.园林绿化用地0.20元日/㎡。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川财综〔2012〕2号,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 眉市发改价费〔2021〕234号,仁发改〔2021〕283号

缴入地方国库

 

 

(2)道路挖掘修复费

按重置价的100%收取。

交通

 

 

 

 

 

 

8.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1.基本收费标准按投资8000万元/公里计算,一类车为0.50元/车.公里。

2.投资超过8000万元/公里的,以1000万元作为递进区间,对应一类车收费标准调增0.05元/车.公里,初次批准上限为1.2元/车.公里。

3.新建高速公路投资调整值(即超过8000万元部分)按车道数折减。双向四车道折减系数为1.0,双向六车道折减系数为0.8,双向八车道折减系数为0.7。

4.高速公路收费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其中,客车车型收费系数为1:2:3:4;货车及专项作业车车型收费系数为1:2:3:3.9:4.7:5.4,六轴以上的货车,每增加1轴收费系数调增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号,川交发〔2005〕101号,川交发〔2020〕26号

缴入地方国库

经信

 

 

 

 

 

 

9.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5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1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2000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2.无线寻呼系统:200万元/频点(全国范围使用);20万元/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4万元/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3.无绳电话系统:150元/每基站。

4.广播、电视:100—5万/每套节目(省及省以下台)。

5.船舶电台(制式电台):100—2000/艘。

6.微波站:20—300/每站每兆赫(发射)。

7.地球站:250/站每兆赫(发射)。

8.其他:固定电台:1000/频点;移动电台:100元/台。

9.蜂窝移动通信: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兆赫以下频段1600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0万元/兆赫/年,2300兆赫以上频段800万元/兆赫/年。在省级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兆赫以下频段160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0万元/兆赫/年,2300兆赫以上频段80万元/兆赫/年。在市(地、州)范围内使用的频段,960兆赫以下频段由16万元/兆赫/年,960-2300兆赫频段14万元/兆赫/年,2300兆赫以上频段8万元/兆赫/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计价格〔2000〕1015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9.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10.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1.固定电话网码号。局号:600元/年.局号.本地网。短号码:3位号(210万元/年.号),4位号(60万元/年.号),5位号(跨省使用:12万元/年.号,省内使用:2.4万元/年.号),6位号(跨省使用:1.2万元/年.号,省内使用:0.24万元/年.号)

2.移动通信网码号。网号:600万元/年.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信部联清〔2004〕517号,信部联清〔2005〕40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中央国库

水利

 

 

 

 

 

 

11.水土保持补偿费

1.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1.3元/平方米。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收取;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0.3元/立方米。

3.取土、挖砂、采石、烧制砖、瓦、瓷、石灰,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0.3元/立方米。

4.排放废弃土、石、渣,根据排放量:0.3元/立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川财综〔2014〕6号,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财税〔2020〕58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农业

农村

 

 

 

 

 

 

12.农药实验费

 

《农药管理条例》,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田间试验费

60-200(每小区)

 

 

 

 

(2)残留试验费

15000-17500(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实验期)

 

 

 

 

(3)药效试验费

750-900(每试验点)

 

 

 

 

13.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1.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费年征收金额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专项采捕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渔业资源费年征收金额,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在其批准发放捕捞许可证的渔船前三年采捕该品种的年平均总产值3%~5%的幅度内确定。

2.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名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林业

和草原

14.草原植被恢复费

1.高寒草甸草地:2900元/亩。

2.高寒沼泽草地:3000元/亩。

3.高寒灌丛草甸草地:2900元/亩。

4.亚高山疏林草甸草地:2900元/亩。

5.山地草甸草地:2900元/亩。

6.山地疏林草丛草地:2800元/亩。

7.山地灌木草丛草地:2800元/亩。

8.山地草丛草地:2800元/亩。

9.干旱河谷灌木草丛草地:2900元/亩。

10.干热稀树草丛草地:2900元/亩。

11.农隙地草地:2100元/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川财综〔2011〕31号,川发改价格〔2018〕573号

缴入地方国库

人防

 

 

 

 

 

 

15.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6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5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40元;其它省定人防重点县(市、区)每平方米35元。

2.自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公益建筑;加油站、加气站、发射塔、水塔、老旧居民楼小区改造项目新建民用建筑暂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降为零。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川财综〔2012〕28号,财税〔2014〕77号,川发改价格〔2016〕650号,川发改价格〔2018〕193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0〕58号,川发改价格〔2019〕358号,川财规〔2019〕13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法院

 

 

 

 

 

 

16.诉讼费

1.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26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案件每件4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0元。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川价发〔2007〕23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十一

市场

监管

 

 

 

 

 

 

17.商标注册收费

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除商标评审延期费和受理驰名商标认定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08〕2579号,财综〔2004〕11号,计价费〔1998〕1077号,财综字〔1995〕88号,计价格〔1995〕2404号,价费字〔1992〕414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财税〔2017〕20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川发改价格〔2019〕292号

缴入中央国库

 

 

(1)受理商标注册费

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

 

 

 

 

(2)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含刊登遗失声明费用)

500元

 

 

 

 

(3)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500元

 

 

 

 

(4)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500元

 

 

 

 

(5)受理商标注册延迟费

250元

 

 

 

 

(6)受理商标评审费

750元

 

 

 

 

(7)变更费

150元

 

 

 

 

(8)出据商标证明费

50元

 

 

 

 

(9)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0)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1)商标异议费

500元

 

 

 

 

(12)撤销商标费

500元

 

 

 

 

(1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150元

 

 

 

 

1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具体标准详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

缴入地方国库

十二

药品监管

 

 

 

 

 

 

19.药品注册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7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川发改价格〔2019〕491号,川财税〔2020〕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补充申请注册费

2800元/个·次(常规),13500元/个·次(需评审)。

 

 

 

 

(2)再注册费

12500元/个·次

 

 

 

 

20.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川发改价格〔2019〕491号,川财税〔2020〕4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首次注册费

39500元/个·次

 

 

 

 

(2)变更注册费

16500元/个·次

 

 

 

 

(3)延续注册费

16500元/个·次

 

 

十三

知识产权

 

 

 

 

 

 

21.专利收费(含PCT专利申请收费)

30-8000元/件·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财税〔2016〕78号,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2017〕270号,财税〔2018〕37号,财税〔2019〕45号

缴入中央国库

 

 

2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收费

50—1000元/件·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2017〕27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缴入中央国库

十四

仲裁

 

 

 

 

 

 

23.仲裁收费

1.争议金额1000元以下:80元。

2.1001-50000元:4%。

3.50001-100000元:3%。

4.100001-200000元:2%。

5.200001-500000元:1%。

6.500001-1000000元:0.5%。

7.1000001元以上部分: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办发〔1995〕44号,财综〔2010〕19号,川价函〔2000〕104号

缴入地方国库

 

 

省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行业主管部门

收费项目

收费文件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一、自然资源

地(矿)产交易手续费

川价发〔2006〕229号

详见文件

地(矿)产交易

中心(所)

二、司法

1.公证服务收费

川发改价格〔2017〕310号

公证机构

 

2.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

司法鉴定机构

 

3.部分律师服务收费

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

律师事务所

三、农业

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川办函〔2007〕246号

仁价费〔2010〕008号

A级:每头30元

B级:每头25元

 

生猪定点屠宰机构


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行业主管部门

收费项目

文件依据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机构)

一、公安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

眉市发改价费〔2014〕380号

 

检验检测机构

二、生态环境

1.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收费

眉市发改价费〔2014〕381号

检验检测机构

 

2.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收费

眉市发改价费〔2013〕504号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仁寿县2021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收费单位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

对象

收费依据

备 注

公安部门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元/证

 

居民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

财税[2018]37号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20

2

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补领

40

3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0

自然资

源部门

不动产登记费

元/件

80

个人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财税[2019]53号

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卫生健康部门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元/人.次

60(含检测试剂),其中5混1收费标准为20,10混1收费标准为15。

个人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30号

川财税[2020]12号

川发改价格[2021]322号

 

民政部门

殡葬基本服务

 

仁寿县殡仪馆公示

个人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

眉价费〔2005〕203号

仁价费〔2007〕11号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

公益性公墓收费

元/个

元/个.年

双人墓穴3000,管理费120;单人墓穴1800,管理费100;生态葬墓穴200,管理费30。

个人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仁发改〔2021〕70号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

教育部门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元/生

60

学生

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各学校公示

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收费

 

 

 

1

学费

元/生﹒期

 

一般普高280,市重点340,省重点460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仁价费(2004)86号

2

住宿费(普通)

100

教育部门

 

3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元/生﹒科

5

学生

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6元/生

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园)收费

 

 

 

 

1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城区)

元/生﹒期

 

1600-1800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仁发改[2020] 286号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授权市(县)人民政府核定标准,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各幼儿园公示

2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农村)

公办单设幼儿园1300,公办附设幼儿园1100

 

3

佐桥小学附设幼儿园保教费

1400

 

 

 

4

普惠性民办园

县城区不高于2200,乡镇不高于1300元。

 

 

农业农村部门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水产养殖单位

或个人

财税[2014]101号

财综[2012]97号

计价格[1994]400号

价费字[1992]452号

川价字费[1998]137号

 

稻田及农民家庭养鱼不征收;30亩以下不征收;对小微企业免征

征收单位公示

 

 

1

人工养殖水域增值保护费

元/年

 

(1)

实际水面1000亩以上

渔业产值的0.1—0.2%

(2)

实际水面500—1000亩

渔业产值的0.3—0.4%

(3)

30—100亩以上

渔业产值的0.5—1%

2

天然水域渔业增殖保护费

 

(1)

江河渔船

年总产值2-3%

(2)

水獭、鱼鹰渔船

年总产值4-5%

 

 


仁寿县2021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收费单位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

对象

收费依据

备 注

供电部门

居民生活用电

元/千瓦时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由电网企业公示

超生当

事人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

别以当事人行为发生时上一

年的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

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

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水管部门

农业灌溉用水

元/证

 

居民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

财税[2018]37号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卫生健康部门

不动产登记费

元/件

80

个人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财税[2019]53号

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民政部门

殡葬基本服务

 

殡葬服务机构公示

个人

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

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

眉价费〔2005〕203号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授权市(县)人民政府核定标准

教育部门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元/生

60

学生

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各学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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