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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城区将于9月1日起实行阶梯自来水价格 | ||||||||||||||||||
2014-08-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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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县发改局在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县城区实行阶梯自来水价格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县城区实行阶梯自来水价格。
县城阶梯自来水价格是对实施“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阶梯式计量水价按居民生活月用水量分为三级,第一级1—15吨,每吨1.90元;第二级16—21吨,每吨2.85元;第三级22吨及以上,每吨3.80元。实行阶梯自来水价格后,对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水户没有影响。
在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的同时,对县城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也作了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工业用水2.10元/吨、经营性用水2.30元/吨统一调整为2.8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2.60元/吨调整为4.8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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