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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溪江阅前期物业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4-08-2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1/2024-00043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24-08-21
 发布机构  仁寿县发改局      
 公开程序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溪江阅前期物业收费标准的通知

仁发改〔2024〕28号


仁寿江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仁寿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申请》收悉。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目录清单》(川发改价〔2020〕603号)、《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仁发改〔2020〕326号)等规定,现将溪江阅前期物业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溪江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为四级,收费标准为高层住宅1.90元/平方米·月。

二、收费要求

(一)你公司应在住宅小区醒目位置实行明码标价,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醒目位置公示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宜。

(二)你公司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该项目申报核准的物业服务等级,提供优质服务。

(三)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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