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价格调控信息公告 | ||||||||||||||||||
2014-12-23 作者: 点击数: | ||||||||||||||||||
|
||||||||||||||||||
1. 2014年1月起,供电部门不得再向居民住户收取户表改造费用。
2. 2014年11月1日起,县城和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3. 2014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18元。
4. 2014年生产的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38元。
5.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精神,我县已对仁寿开往各地的线路票价(农村道路客运除外)进行下调,并于2014年12月20日公布执行。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