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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仁寿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
2019-08-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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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仁寿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足球即时比分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市教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眉教体〔2019〕4号)、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眉市发改价费〔2019〕120号),经社会调查和测算,参考周边区县情况,现就我县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以学校为主体在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眉教体〔2019〕4号)开展的课后服务,财政投入不足的部分,按照“家长自愿、合理补偿、非营利性”原则,可收取不高于180元/生﹒月的课后服务费。 二、开展课后服务的相关要求 (一)服务范围及对象。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二)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防止和避免学习锻炼时间零碎化。可在集中时间安排学生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也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中小学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三)坚持公开服务。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坚持自愿原则。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中小学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学校要制定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收费管理制度,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教体局要建立课后服务备案制度并加强课后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学校和相关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参加,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行为,对价格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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