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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 ||||||||||||||||||
2016-08-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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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汛以来,仁寿县安监局把加强汛期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2016年8月18日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通鑫一行先后到仁寿县复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仁寿县复合能源集团红星煤业有限公司,实地检查了煤矿主斜井、监控室等重要场所,了解了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并听取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宋通鑫要求,一是突出应急值守,要求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防汛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快速、有序的汛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二是要求煤矿企业认真实行防汛责任追究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随时掌握汛情动态,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三是要求煤矿企业要贯彻落实好省市县文件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牢记底线、把握红线,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四是深入推进瓦斯防治,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将责任细化到人,加强职业病防治,确保新进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低于72小时,牢固树立不安全不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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