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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四到位”强力推进烟花爆竹“两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 | ||||||||||||||||||
2016-11-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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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关于加强烟花爆竹“两关闭”和“打非治违”的有关文件要求,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进烟花爆竹“两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共查获烟花爆竹非法产品1500件,组织销毁非法产品1500件;成功取缔14家烟花爆竹非法储存仓库,关闭197户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经营网点;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4人,行政处罚12,扣押非法运输车辆2台。 一是领导机构到位。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的“两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县级部门成员单位分别抽调2人专项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进,各乡镇同时成立对应工作机构。二是广泛宣传到位。组织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两关闭”工作会,下发了关于烟花爆竹“两关闭”和“打非治违”文件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告之书600余份,分片区再次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两关闭”推进会,将“打非治违和两关闭”工作的有关精神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三是人员、经费保障到位。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分别抽调2人,组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两关闭”工作组,做到打非不止,队伍不散,“两关闭”不完成人员不撤,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拨款20万元做为开展此项工作的专项经费。四是执法检查到位。县安监局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采取吊销证照、拆除门牌、责令搬离等措施,确保关闭彻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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