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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机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14-09-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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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政府办关于农机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农机事业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发展农机化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和管理办法;按县政府授予的权限和经济调节手段对县农机化发展重点、发展方向进行调控、监督和服务。 2、根据全县农机化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及相关政策,提出全县农机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系统内的重点建设、技术改造、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等项目进行审查、汇总、上报,提出立项建议。 3、负责全县农机化事业所需资金的筹集和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分配、管理与使用监督;参与县级有关部门对农机系统的经济调节工作;负责贯彻国家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和对乡(镇)基层农机化服务组织的政策、业务指导。 4、指导实施全县机电提灌设施年度维修、技改计划,并对重点机电提灌站进行规范管理,指导机电提灌站、农村机电提灌专业服务组织提水、蓄水抗旱。 5、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用油的需求预测,向省、市有关部门争取和分配农机油料,组织农机用油料的储备和供应工作;参与油料市场监督,负责农机油料市场的管理,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设和经营服务活动。 6、负责全县乡村道路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技术监督、质量验收。 7、对全县的农机生产经营和维修实行行业管理。 8、负责全县乡(镇)农机站及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和管理。 9、贯彻并监督实施农机生产管理的各项法规、规章;指导全县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全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对全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进行业务、政策指导;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农机科技推广、示范、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农机化科教兴农和重大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负责农机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和奖励。 11、负责全县农机系统与区域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收集、处理和发布全县农机系统的技术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调控产品、技术、劳务市场。 12、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指导农机化方面的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和学术团体活动。 13、负责管理所属14个区(镇)农机站、农机校、农机研究所、农机监理站;协同管理110个乡(镇)农机站;对农机企业实施行业指导;对农机产品实施质量监督和认证管理。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1、在全县60个乡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3000万元; 2、在全县60个乡镇实施提灌站新建及维修改造项目170万元; 3、在珠嘉粮食产业园区实施农机示范县建设项目100万元; 4、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农机局共有机构16个,下属单位1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农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9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9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农机局预算安排支出139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提灌站新建及维修改造、农机安全监理等项目工作, (一)农林水支出719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农机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支出;二是在全县60个乡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提灌站新建及维修改造项目、珠嘉粮食产业园区实施农机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管理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单位医疗保障费用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单位财政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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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农机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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