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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城乡规划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4-09-2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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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程序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城乡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仁寿县城乡规划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人民防空的法律、规章、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人民防空、地方规章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镇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总规审查工作。   

3.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较大工程的规划审核、评审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和建筑工程方案管理工作,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或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相关专业规划并审查报批。   

5.负责全县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全县测绘和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和利用;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工作;监督全县测绘市场,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户外广告的规划选址工作。   

6.负责全县人民防空规划的编制与执行;人防工程审批与管理;人防异地建设费的征收。   

7.负责规划档案管理,办理涉及规划的有关公示、公告、公布行为。   

8.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9.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测绘活动、人防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指导镇乡规划执法工作。   

10.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科学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加强规划队伍建设。   

11.承办县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1.经济工作重点任务:   

(1)完成县城25平方公里(新城10平方公里,文林工业园区15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   

(2)完成西北街规划编制;   

(3)沙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4)迎宾大道风貌改造规划;   

(5)完成规划大会战乡镇成果,启动黑龙滩、汪洋镇总规修编;   

(6)完成天府新区视高区域58平方公里控详规划编制。   

2.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   

(1)坚持产城一体、景城一体、文城一体,护山引水,高标准规划建设城北新城和文林工业园区,加快旧城改造提升。   

(2)科学规划建设过街人行天桥、停车场和公共厕所,着力完善城市功能。   

(3)严格控制县城“两山”建设,完善飞泉公园规划,划定生态保护范围,实施退房还林工程,建设城市“绿肺”。   

3.全年目标任务   

城镇化率提高2.4%,力争达到3%;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5平方公里;新增城镇人口6.35万人。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城乡规划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规划执法大队。2013年3月成立规划局,编制人数27人,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9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6人,片区规划建设管理所行政编制12人,规划执法大队编制9人。领导职数4人,中层机构6个。规划局现有工作人员56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27人,聘用人员1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城乡规划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4.6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204.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4.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规划管理187万元,医疗卫生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城乡规划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召开预审会、规划委员会、规划监督、规划执法等项目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仁寿县城乡规划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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