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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4-09-2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0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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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程序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国残联《章程》和2002年县政府办关于“县残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设立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方面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要求,为残疾人服务;  

2.协助政府制定、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和计划;  

3.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福利救济和辅助用品用具供应等工作;  

4.团结教育残疾人,做好残疾人的思想工作;  

5.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统筹向社会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的活动,加强对残疾人事业费和残疾人福利基金的管理,坚持帐目公开,接受社会和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7.兴办经济实体,为残疾人事业积累资金;  

8.开展残疾人事业交流活动;  

9.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  

1、残疾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5.2万名残疾人数据进网入库,并开展入户调查,实施个性化服务。  

2、残疾人民生工程(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残疾人扶贫解困、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辅助器具、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居家托养、资助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3、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  

4、残疾人就业工作(征收残保金、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  

5、残疾人体育,承办眉山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  

6、向上争取项目资金360万元。  

二、部门概况

县残联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事业单位1个,即县残疾人服务中心。局机关编制7名,中心编制3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县残联收入决算总额为317.0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7.0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7.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246.8409万元,医疗卫生2.5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77万元,其他支出64.6万元。  

收入相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预算下达给县残联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3年县残联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县残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残疾人康复项目、“量服”工作、推进康复中心建设、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体育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残联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残联机关、下属单位开展残疾人康复项目、“量服”项目、推进康复中心建设、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体育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840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73.9509万元,残疾人康复5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18.91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8.98万元。  

(二)医疗卫生支出2.51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114。  

(三)住房保障支出3.107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1077万元。  

(四)其他支出64.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体育支出64.6万元。  

  
附件【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2013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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