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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4-09-2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0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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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程序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国残联章程和2002年县政府办关于“县残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设立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方面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要求,为残疾人服务;   

2.协助政府制定、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和计划;   

3.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福利救济和辅助用品用具供应等工作;   

4.团结教育残疾人,做好残疾人的思想工作;   

5.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统筹向社会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的活动,加强对残疾人事业费和残疾人福利基金的管理,坚持帐目公开,接受社会和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7.兴办经济实体,为残疾人事业积累资金;   

8.开展残疾人事业交流活动;   

9.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1、残疾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   

2、残疾人民生工程(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8200人、残疾人扶贫解困950人、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600人,脑瘫儿童康复救助70人、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2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35户、残疾人居家托养360人、资助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1家、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250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012人)。   

3、建成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4、残疾人就业工作(征收残保金、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   

5、向上争取项目资金305万元。   

二、部门概况   

县残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事业单位1个,即县残疾人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县残联收入预算总额为60.56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56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0.56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52.9017万元,医疗卫生3.2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37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县残联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残疾人康复项目、“量服”项目、推进康复中心建设、各项民生工程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残联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残联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残疾人康复、信访、颁证、民生工程、争取资金等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01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支出52.9017万元。   

(二)医疗卫生支出3.22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283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3.837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8373。   

  
附件【仁寿县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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