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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14-09-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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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仁编委〔2008〕4号)文件规定,设立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县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 1.为本级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提供有形建筑市场; 2.为国有土地使用的招标拍卖等提供有形土地市场,为国有资产转让和特许经营权等其它社会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有形交易市场; 3.受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土地矿权交易项目。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工程招投标计划完成项目120个,节约资金2000万元,非税收入300万元。政府采购计划完成项目100个,节约财政资金800万元,非税收入40万元,产权交易计划完成项目60个,实现土地矿权收入25亿元,国有资产处置0.5亿元,溢价收入6000万元,非税收入3000万元。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事业编制15人,在职13人,临聘5人,借调1人。单位内设四个中层股室,分别是综合股、招投标股、政府采购股、产权交易股,现有职工19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4人,工作人员1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5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工程招投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土地拍卖、资产处置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投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土地拍卖、资产处置等相关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工程招投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土地拍卖、资产处置等相关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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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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