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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4-09-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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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决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方针。  

2.编制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用地初审、预审;。  

3.监督检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4.拟定和贯彻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土地开发、整理政策  

(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规划调整顺利推进,保障了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其中富加、汪洋、钟祥等26个乡镇4313亩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已经完成,天府新区视高区域8580亩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待省政府审批。  

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成绩突出。1-10月全县共计完成16个批次9439.7355亩土地的组件上报工作,已落实建设用地指标4668.2475亩,其中领回用地批文的共计3239.9550亩,通过省厅审查待省政府审批的共计1428.2925亩,预计全年可以争取用地指标8000亩。  

三是土地经营再创新高。1-10月全县共计出让土地67宗3607.86亩,实现总价款361747.45万元。其中拍卖出让24宗,面积1343.30亩,价款345262万元;挂牌出让43宗,面积2264.56亩,价款16485.45万元。  

四是严格执行“七不准”各项规定,促进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实,整合国土资源执法力量,分片成立6个执法中队,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利用秩序。1-10月共计巡查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576起,下发停工通知书69宗,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436宗,拆除建筑面积179716.3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117007.5平方米。  

五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一方面加大对越界开采、无证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1-10月共计立案查处越界开采矿山企业3家,关闭生产安全不达标煤矿企业1家。另一方面全力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工作,规范非煤矿山行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  

六是强化措施,明细责任,确保土地例行督察和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过关。目前卫片执法检查已对125个土地遥感监测图斑进行了核查整改,并通过上级验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已完成对2011年和2012年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批、供、用、补、查环节的自查、清理、整改完善工作,并通过省政府初验,待国家土地督察局验收。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分别是执法大队、地籍事务所、统征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基层国土所,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国土局公务员编制22人,统征中心事业编制18人、地环站事业编制3人、地籍事务所事业编制18人、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9人、基层国土所编制21人。系统在职129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69人,事业人员60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仁寿县国土资源局收入决算总额为39395.6万元,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395.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395.6万元,其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198.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811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万元。  

四、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2013年仁寿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土地征地报价项目、土地招拍挂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卫片检查等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198.8万元,主要用于国土事务运行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城乡社区事务38115.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和土地出让业务费等项目支出。  

  
附件【仁寿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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