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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旅游事业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4-09-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1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4-09-30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决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决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旅游事业局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旅游事业局。主要职能有:   

1.拟定我县旅游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并组织、监督实施;对全县旅游业施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审定旅游开发项目;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和假日旅游信息预测预报工作。   

3.组织实施仁寿旅游整体形象对内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全县旅游节庆活动。   

4.审核批准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定点餐厅、饭店、车船、商店、娱乐场、农家乐以及旅游定点商品生产企业等;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监督检查。   

5.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旅游资源实施管理;指导、协调旅游景区规划、招商、开发。   

6.负责审查、申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提出星级宾馆、饭店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负责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星级饭店,负责我县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负责审查、申报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指导、协调其开发、生产、销售和宣传。   

7.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参与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协助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8.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牵头成立旅游行业协会;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   

1.做好四川省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县复核工作,确保复核成功。   

2.启动四川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   

3.创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4家,其中三星级农家乐3家。   

4.按照A级景区标准指导、监督黑龙滩景区创建工作。   

5.全年举办“桃花节”、“梨花节”、“枇杷节”、“青花椒采摘节”、“曹家梨采摘节”等各类旅游节庆活动,进一步提升会节的规模和影响力。   

7.启动《仁寿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8.新编印《仁寿旅游》画册、举行摄影比赛。   

9.聘请省、市专家为全县旅游重点乡镇、旅游企业业主和从业人员开展2次以上系统培训。   

10.积极参与省、市举办的各类国内旅游交易会、博览会。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旅游事业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名,实有在职职工10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仁寿县旅游监理为自收自支的其他事业单位,由县旅游局统一核算,核定编制2名,实有在职职工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仁寿县旅游事业局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231.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1.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1.9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万元。   

四、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2013年仁寿县旅游事业局部门决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创建省级示范县项目、旅游宣传营销、旅游安全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旅游局机关、下属单位为完成旅游安全工作、旅游招商工作、乡村旅游等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的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二)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2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旅游安全检查、招商引资、乡村旅游等专项工作。   

(三)住房保障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仁寿县旅游事业局2013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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