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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卫生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4-09-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008570032/2014-001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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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仁寿县卫生系统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卫生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3、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药物政策,拟订全县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4、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5、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6、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7、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及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

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信息。

9、贯彻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起草我县实施意见,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指导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0、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11、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单采血浆站的采浆及临床用血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生、招工、招干、征兵等体检工作。

12、组织制定卫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国家和我县重点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13、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14、负责有关卫生方面的政策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外事工作。

15、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上级领导、重要外宾来仁期间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县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

1继续完善新农合保障制度

稳步提高新农合参合率,优化统筹补偿方案,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和实际住院补偿比,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开展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0个病种医疗保障试点,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门诊统筹实施全覆盖,乡、村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加强基金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提高统筹基金使用率,合理控制基金结余,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2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巩固基药全覆盖,推动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将基本药物制度监管纳入卫生执法监督日常检查。抓好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保障基本药物规范采购、及时供应、安全有效。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医保补偿调节作用,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平稳运行。

3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工作,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推进公立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托管或共建试点改革,试点探索公立医院院长综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力度,稳步推行便民门诊,错峰门诊、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和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便民惠民措施,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优化就诊环境和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树立良好卫生形象。

4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支持,以卫生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实施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项目建设,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农村急救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要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完善卫生监督体系。要争取政府落实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投入政策,保证其公益性运行。引入外部优质医疗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办医,营造多元化办医格局。

5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人员编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专职人员,规范推进11大类41小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新增项目工作。将4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能和经费下沉到村卫生室。强化项目经费的保障和监管,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水平和资金到位率。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乡两级绩效考核评估,严格执行考核结果与补助挂钩政策。启动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县创建,加大创建指导管理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确保创建成功。

6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评审,完成疫苗针对性疾病的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任务。完善县、乡、村三级传染病防治网络,加强传染病监测、预测、预警和报告,全县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继续保持在全省较低水平。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以落实国家、省考核指标为抓手,推动血吸虫病、艾滋病、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传染病归口到县医院治疗,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强化传染病防治督查。推行慢病进社区服务模式,提高重点慢病三级预防率和档案管理率。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启动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县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

7强化卫生应急工作

完善全系统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职能职责,理顺管理机制,完善卫生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队伍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确保应急事件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加强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预警,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加强医疗救援工作的及时性和救援能力。

二、部门概况

仁寿县卫生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3个。共有编制3435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2个,参公编制44个,事业编制3339个。共有在职人员3064人,其中公务员20人,参公人员36人,事业编制2998人(含局机关事业人员7人)。卫生系统有离退休人员1367人,其中局机关24人,县属单位134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仁寿县卫生系统收入总额为117879.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370.06万元,事业收入92536.14万元,其他收入683.6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38.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51.2万元。

2013年支出109304.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127.85万元,医疗卫生102156.59万元,节能环保1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189.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0.05万元。

收入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预算下达给仁寿县卫生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仁寿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捐赠收入、非财政性资金利息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仁寿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四、支出情况

2013年仁寿县卫生局部门决算各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局机关及75所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更新换代、医疗人才引进培养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卫生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寿县卫生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7.85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卫生系统所有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生活补贴。

(二)医疗卫生支出102156.5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保险、职工工资、绩效工资、办公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仪器设备购置、重大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820.05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卫生系统所有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89.67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人民医院实际是政府性融资项目还本付息资金、属于基金预算支出。

(五)节能环保10万元,主要用于:仁寿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中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施工,该笔资金为省级专项资金。

 

  
附件【仁寿县卫生局2013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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